上課須知 - 基礎班100期以後

1.【招生人數】每班最低開課人數16人,30人額滿(報名未滿16人者招生單位保留開班權利)。

2.【退費辦法】本公司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七成。開課後恕不退費。

3.【勿臨時取消】開課前七天恕無法取消報名,可轉讓給親友使用。

4.【結業證書】當期缺課未超過1/3者,將頒發結業證書。

5.【補課辦法】當天上課前,以電話請假之學員,該堂課可於三個月內補課;未事先請假,或請假後三個月內未補課者,視為放棄補課權。